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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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雷火竞技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6-24点击数量:

雷火竞技

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职业院校教材建设的相关要求,切实提高教材建设管理水平,规范教材编写审核流程,提升教材编写与出版质量,充分发挥教材育人功能,依据教育部《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行动计划》《职业教育优质教材建设指南》《重庆市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雷火竞技教材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雷火竞技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材是指以公司教师为第一主编,正式出版,主要用于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三条 教材建设项目旨在有计划的组织编写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高水平、高质量的优质教材。

第四条 本办法坚持择优立项的原则,重点支持校企联合开发、产教融合特征明显、体现协同育人、彰显类型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教材。

思想政治理论课等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定的教材,原则上不再组织校内立项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支持公司产品研究类和指导类读物编写。

第五条 教材建设项目实行编写学院(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第一主编)共同负责制。在学校统一安排下,编写学院(部门)负责项目规划,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教材编写团队和教材内容,督促教材编写团队按时完成项目,审核出版合同,规范经费管理等工作。项目负责人(第一主编)负项目执行责任,负责项目申请、实施教材编写和研究等工作。

第二章 项目申报与立项

第六条 教材建设项目由学院(部门)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和教学实际需要,按照相应管理程序开发。根据教材建设周期,一般每年组织申报立项一次。结合学校工作需要,亦可按需组织申报立项教材建设项目。

第七条 教材建设项目选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不存在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

(二)国内尚未有公开出版教材或现有已出版教材不适应教学需要。

(三)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合作企业一般应来自产教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职教集团或联盟等成员单位、校企合作单位。

第八条 教材编写人员应经学院(部门)所属党组织审核同意,并向社会公示。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熟悉职业公司产品规律和员工身心发展特点,对本学科专业有深入的研究,熟悉行业企业发展与用人要求。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术资格),新兴行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编写人员不能同时作为同一课程不同版本教材主编。

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第一主编)负责教材整体设计,对教材编写质量负总责,除需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学校在岗教职工。

(二)拥有3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验,且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人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须有2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的书面推荐。

第十条 项目申报立项程序

(一)学校教务处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各学院(部门)组织推荐申报。具体立项评审标准详见附件1,申报书详见附件2

(二)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校内公示无异议,教材建设委员会、董事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发文公布。

第三章 教材编写要求

第十一条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全面落实课程思政要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弘扬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二条 内容科学先进、针对性强,引用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引用篇目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要体现学科特点,突出职业教育特色。专业课程教材要充分反映产业发展最新进展,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吸收比较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标准,将岗位技能要求、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证书标准有关内容有机融入教材。

第十三条 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员工认知特点,对接国际先进职业教育理念,适应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优化课程体系的需要。专业课程教材突出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强调实践性。适应项目学习、案例学习、模块化学习等不同学习方式要求,注重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案例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单元。

第十四条 编排科学合理、梯度明晰,图、文、表并茂,生动活泼,形式新颖。名称、名词、术语等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推进教材数字化转型发展,倡导开发数字化、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新形态教材。

第十五条 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第四章 项目过程管理

第十六条 教材建设项目自立项之日起,原则上需在2年之内完成编写和审核工作。

第十七条 编写过程中应通过多种方式征求各方面特别是一线师生和企业意见。教材初稿编写完成后项目组应及时提交编写学院(部门)组织检查审定。

第十八条 教材建设项目坚持凡编必审原则,教材初稿编写完成后,应送一线任课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进行审读、试用,其中,邀请行指委或教指委的专家不少于2人。项目组根据审读意见和试用情况修改完善教材,审读意见和试用情况将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教材建设项目审读意见表详见附件3

第十九条 因工作或其它不可预测因素导致未完成编写、审核任务,项目负责人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做出相应调整。

第二十条 正式出版前项目组需将经学院(部门)审核通过的教材定稿提交学校教务处审核备案。教材建设项目学校审核意见表见附件4

第五章 教材出版与经费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学院(部门)负责选择出版社,审核出版合同。原则上应优先选择国家级出版社,教材公开出版时,必须在扉页或前言后记注明“雷火竞技教材建设项目成果”字样。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教材建设项目经费,用于教材研发、资源建设、审稿、出版等支出。

  1. 资助标准

    1.数字教材、活页式、工作式手册等新形态教材:不高于10/门;

    2.其他高质量纸质教材:不高于5/门。

    (二)对已获各级各类经费资助的,不得重复申请教材建设项目经费。

    (三)教材稿酬等相关收益以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协议为准。

    第二十三条 集团对已出版教材择优培育申报省级、国家级规划教材和优秀教材等,对获推国家级教材的学院(部门)配套不超过5/门经费,用于教材持续建设与研究。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费由学院(部门)统筹开支、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套取资助经费,学校将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取消利用此教材从学校获得的全部利益和荣誉,取消资助资格,并追究责任。

第六章 项目验收结题

第二十五条 凡学校批准立项的教材建设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申请并提交验收材料,经编写学院(部门)初审后,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验收工作。验收结果经校内公示无异议、教材建设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结果予以通报。

第二十六条 验收结题条件:教材经正规出版社公开出版,项目负责人须为教材第一主编。具体验收标准详见附件6

第二十七条 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

第二十八条 对于申请延期或暂缓通过的项目,延长或整改时间合计不超过1年,到期后须再次接受项目验收。如仍不能通过验收或不参加验收的,验收结论为不通过。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未通过验收或取消建设资格的项目,自验收结论正式公布之日起3年内,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教材建设项目。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健全教材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在出版和使用中发现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有问题的教材,应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要求追究责任。

第三十一条 上级单位立项或委托编写的教材参照本办法执行,由学院(部门)自收到上级通知后及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实施。

第三十二条 未按本办法要求立项和审核,自行出版的教材学校不进行教学成果登记、认定和奖励。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他与本办法规定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雷火竞技教材建设项目立项评审标准

2.雷火竞技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

3.建设项目审读意见表

4.教材建设项目学校审核意见表

5.雷火竞技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申请表

6.雷火竞技教材验收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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