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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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雷火竞技教师员工技能竞赛获奖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4-22点击数量: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雷火竞技

教师员工技能竞赛获奖奖励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发展要求,着力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进一步推动公司产品改革与专业建设,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项目,加强职业院校教师与员工技能竞赛的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鼓励和引导教师与员工争先创优,积极参加高水平、专业化技能竞赛并取得标志性成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扩大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代表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或雷火竞技参加技能竞赛并获奖的本校在籍教师、员工以及指导本校员工参赛获奖的本校在籍指导教师。

第三条 学校给予奖励的经费从学校专项经费中列支,各二级学院(部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追加奖励。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技能竞赛是指根据经济建设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有组织开展的技能竞技活动。本办法所指的技能竞赛必须有合法正规的竞赛主办方、组委会、竞赛组织方案、明确的奖项评定规则。

第二章 竞赛类别等级的认定及奖励标准

第五条 竞赛类别分为全国一类、全国二类、全国三类、全市一类、全市二类、全市三类等六个类别。

因竞赛参赛难度不同,作品参赛获奖奖励标准为相同类别和等级现场竞赛获奖奖励的80%

类别

范围

等级

教师现

场竞赛奖励金额(元)

员工现场竞赛奖励金额(元)

员工团

体项目

员工个

人项目

指导

教师

全国

一类

全国范围内参赛学校最多,影响范围最广的技能竞赛决赛。获奖结果可作为学校标志性成果,与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当的比赛。

一等奖

40000

40000

30000

40000

二等奖

10000

10000

7500

10000

三等奖

5000

5000

3750

5000

全国

二类

由国务院各部委办局及其下设的司局级机构或共青团中央(或联合成立组委会)主办的全国性竞赛的各项决赛,与以上比赛相当的其他比赛。

一等奖

8000

8000

6000

8000

二等奖

4000

4000

3000

4000

三等奖

2000

2000

1500

2000

全国

三类

其他全国性技能竞赛的各项决赛(非下辖分支机构)。

1.经过国家民政部审核认可的全国性一级学会(网址www.chinanpo.gov.cn/

2.教育部直属单位

3.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

4.国家开放大学举办的技能竞赛

5.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包含的技能竞赛至少为全国三类。

一等奖

1500

1500

1000

1500

二等奖

集团予以通报表扬,不另行奖励。申报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奖励,但原则上不得高于学校“全国三类一等奖”奖励标准。

三等奖

全市

一类

全国一类技能竞赛重庆市决赛

一等奖

6000

6000

4500

6000

二等奖

3000

3000

2000

3000

三等奖

1500

1500

1000

1500

全市

二类

由重庆市政府各委办局或重庆团市委(或联合成立组委会)主办的全市性竞赛的各项决赛。

一等奖

1500

1500

1000

1500

二等奖

800

800

600

800

三等奖

500

500

400

500

全市

三类

经重庆市民政局审核认可的全市性社会团体(非下辖分支机构)组织举办的全市性竞赛的各项决赛

一等奖

集团予以通报表扬,不另行奖励。申报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奖励,但原则上不得高于学校“全市二类三等奖”奖励标准。

二等奖

三等奖

其他

1.六个类别中作品参赛获奖奖励标准为同等类别和等级现场竞赛获奖奖励的80%

2.六个类别中获得冠名学校名称的“优秀组织奖”的组织单位等于同类别三等奖奖励。

(一)参加比赛只取名次,不评等级的,参照以下办法确定等级:

1.取前5名以内(含)的名次,第1名为一等奖,第2名为二等奖,其余为三等奖;

2.5名以上(不含)、10名以内(含)的名次,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其余为三等奖。

3.其他排名次复杂比赛按获奖数占参赛总数前10%为一等奖、11%-20%为二等奖、21%-30%为三等奖作为认定等级参考。

(二)设金奖(牌)、银奖(牌)和铜奖(牌)的,分别认定为一、二、三等奖。

(三)同一赛项非交叉同时设置金奖(牌)、银奖(牌)和铜奖(牌)以及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或者同一赛项非交叉同时设置全国一等奖、全国二等奖、全国三等奖及全市一等奖、全市二等奖和全市三等奖,等类似奖项,均只对前三种奖项进行认定和奖励。

(四)同一竞赛过程或参赛作品在同一个赛项中获得多个(次)不同名称的奖项,选取最高等级奖项进行认定和奖励。

(五)现场参赛指参赛队员需要在现场或者网络远程与评委进行展示、答辩等活动。作品参赛指提交比赛作品直接评奖。

第六条 全国性比赛的市级选拔赛按照与国赛同类的市赛进行认定,即全国一类竞赛的市级选拔赛认定为全市一类,全国二类竞赛的市级选拔赛认定为全市二类,全国三类竞赛的市级选拔赛认定为全市三类。

第七条 全国三类和全市三类比赛指导教师指导员工获奖在同一个比赛中,不论单独指导还是团队指导最高只记3项,多余获奖不积分不奖励。

第八条 同一参赛团队或参赛作品在同届竞赛的不同类别比赛中获取多个奖项的,按最高获奖等次予以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九条 除“挑战杯”全国老员工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外,论文、教学成果、科技作品等评选获奖,不作为技能竞赛获奖进行统计和奖励。

第十条 技能竞赛应与学校开设专业和课程相对应,如学工部发布文艺、体育类奖励办法,按学工部管理办法奖励

第十一条 对参加竞赛获奖的教师和员工,以及指导员工参赛获奖的指导教师进行现金奖励或精神奖励。奖励以获奖项目为单位,2人及以上完成的项目,由竞赛队伍根据贡献程度自行分配奖金。对获得奖励的参赛教师、员工以及指导教师予以通报表扬,获奖情况将作为年度个人和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赛项准备、获奖登记及评审

第十二条 赛项准备

(一)由教务处牵头建立“师生技能竞赛赛项库”(以下简称“赛项库”),明确学校认可竞赛的“赛项名称”、“赛项类别”、“校内组织单位”。

(二)校内各参赛单位按如下原则组织师生参赛:

1.已加入“赛项库”的竞赛:每年初,教务处对赛项库内项目进行公示。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引导师生积极参赛。

2.未加入“赛项库”的竞赛:由各二级学院(部门)在接到技能竞赛通知后,召开党政联席会,明确参赛意见、赛项归类意见,并在参赛前一个月内向教务处提交“赛项入库申请”(见附件1),教务处审核后,录入竞赛管理系统。

3.公司所认可的师生参加技能竞赛均代表学校行为,均应在赛前得到二级学院或相关部门的同意。

4.出现下列情况由该项竞赛的校内组织单位提出“赛项调整申请”(见附件2),提交教务处审核:

1)赛项名称发生变化;

2)赛项的“校内组织单位”发生变化;

3)确因竞赛的特殊性及专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赛项类别”需进行调整的(此类型调整需经过提出单位的党政联席会或处务会审议,并于每年11月进行申报,次年生效);

4)其他需要调整的内容。

第十三条 竞赛获奖登记

(一)竞赛获奖后,由校内排名第一的教师(含指导教师)及时将获奖证书、获奖文件、指导教师证明材料等支撑材料提交到竞赛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二)员工获奖信息由校内排名第一的教师及时将获奖证书、获奖文件、指导教师证明材料等支撑材料提交到竞赛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如员工参赛且无指导教师的项目,由该竞赛的校内组织单位指定专人及时将获奖证书、获奖文件、指导教师证明材料等支撑材料提交到竞赛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三)一项竞赛有多人、多个项目获奖只能集中申报一次且信息需填全,有漏填报的退回重填,有分批填报的不予认定。

第十四条 获奖奖励评审

(一)学校每年组织2次申报和审核,第1次在春季学期期末,具体时间根据人事处职称评审时间确定;第2次在每年11月进行。校内赛项组织单位对登记的当期获奖奖项进行审核,无特殊原因,没有按时完成当年登记的获奖项目,可进行补登记,但不予奖励。

(二)教务处会同赛项组织单位、相关部门对申报奖励的获奖项目进行认定;并提出当期全校性奖励方案,经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奖励。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参加国际性比赛获奖的项目提交教学委员会另行认定和奖励。

第十六条 本办法在202111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雷火竞技教师员工技能竞赛获奖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渝电大校发〔201767)同时废止。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在施行过程中经教务处提出、学校教学委员会研究认可后,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

附件:1.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雷火竞技教师员工技能竞赛赛项入库申请

2.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雷火竞技教师员工技能竞赛获奖奖励调整申请表

附件1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雷火竞技

教师员工技能竞赛赛项入库申请

竞赛名称

竞赛主办单位

校内承办单位

所符合的竞赛类别

□全国一类 □全国二类 □全国三类

□全市一类 □全市二类 □全市三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单位审核意见:

(简要说明该竞赛项目对学校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作用以及该竞赛项目在行业领域的认可度、竞赛含金量,近几年参赛总人数、获奖人数、获奖比例。

另请附上该竞赛通知、方案。)

 

 

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教务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教务处(盖章)

 

(本表一式二份)

附件2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雷火竞技

教师员工技能竞赛获奖奖励调整申请表

竞赛名称

竞赛主办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调整内容

赛项

名称

发生

变化

原赛项名称:

现赛项名称:

 

 

负责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校内承办单位变化

 

 

 

原承办单位意见(盖章)

 

 

 

 

更改后承办单位意见(盖章)

赛项类别调整

XX研究决定,申请将本赛项类别由原来的XX类调整为XX类,调整原因如下:(可另行补页)

1.……

2.……

……

 

 

 

负责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教务处(盖章)

 

集团教学委员会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集团(盖章)

(本表一式二份)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20年7月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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